甬人社办发〔2014〕67号
各县(市)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“四区一岛”管委会人社部门,市直有关单位人事(继续教育管理)部门: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,规范基地管理,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序开展,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甬人社发〔2014〕88号)和市人社局《关于开展2014年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甬人社办发〔2014〕38号)文件精神,经各单位自主申报、县(市)区及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、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走访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(宁波市继续教育院)等16家单位符合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条件,认定为宁波市首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 按照《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》(甬人才发〔2013〕9号)有关规定,从今年起,我市将每年资助建设5家继续教育示范基地。11月底前,将从首批认定的16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评选出5家示范基地。请各继续教育基地按照确定的专业认真落实培训方案,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培训服务管理,创新培训模式,保证培训质量,充分发挥对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引领作用。全市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、本行业的实际需要,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点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和培训。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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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公布宁波市首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
时间:2015-11-19 15:08来源:未知 作者:nbgly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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